眼花
证名。谓目视物昏花不清。《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二:“眼花者,眼光昏散也……视物杳冥也。”
证名。谓目视物昏花不清。《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二:“眼花者,眼光昏散也……视物杳冥也。”
厥证之一。因肝气厥逆上冲所致的厥证。《证治汇补·眩晕》:“肝厥之证,状如痫疾,僵仆不惺,惺则呕吐,头眩发热。宜二陈汤加柴胡、枳壳、甘菊、勾藤、干葛、山栀、生姜。”勾藤散、石膏汤等方均可选用。参见厥证条
见《中药志》。即刘寄奴,详该条。
病证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三。又名牙龈胬肉。多由阳明湿热熏蒸所致。症见齿龈间渐生胬肉,致齿牙壅叠不齐。治宜清热除湿。可选用清胃散、甘露消毒丹、三仁汤、温胆汤等加减。或可用生地黄汁一杯,皂角数片,
解剖部位。出《灵枢·经脉》。①又名山根、下极、王宫。指两目内眦间的鼻梁部分,为足阳明经的起点。②指整个鼻梁。《证治准绳·杂病》:“颊亦作齃……俗呼鼻梁。”
见《寓意草》。即恶阻。详该条。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扶芳藤之别名,详该条。
指耳廓边缘部分。见《针灸大成》卷十。参见耳条。
痧证之一。指患痧兼有入水即吐者。《痧症全书》卷中:“吐痧,汤水入口即吐,研伏龙肝泡水澄饮即定,药亦以此水煎,用金四方。”
指七种癥病。《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癥瘕证治》:“夫癥者,坚也,坚则难破。……然七癥八瘕之名,经论亦不详出。虽有蛟龙、鱼、鳖、肉、发、虱、米等七证,初非定名,偶因食物相感而致患耳。”《东医宝鉴·杂病篇》:
病名。即喉痹。《本草纲目》马鞭草附方:“马喉痹风,躁肿连颊,吐血数者。马鞭草一握,勿见风,截去两头,捣汁饮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