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针灸甲乙经》。详该条。
脚气重证之一。指脚气病症而见喘咳者。《圣济总录》卷八十二:“毒气循经上入于肺,则气道奔迫,升降不顺,故令上气喘满。”《证治要诀·诸气门》:“脚气迫肺,令人喘嗽,宜小青龙汤。每服加入槟榔一钱,重煎服。”
骸,骨骼。百骸,统指全身骨骼。《医门法律》卷一:“人之五官百骸,赅而存者,神之居耳。”
病证名。见《本草纲目》卷二十六芸苔:“初起似疿,渐如水泡似火烧疮,赤色,急速能杀人。芸苔叶捣汁,调大黄、芒硝、生铁衣等分,涂之。”
焦,在此指脊椎棘突。十四焦,即第二、三腰柱棘突间。《灵枢·背腧》:“肾腧在十四焦之间。”
病证名。见《世医得效方》卷十六。因肝经风热壅盛,以致二目睛旋转不定,与辘轳相似。类今之眼球振颤。宜疏风解热,用通肝散(《张氏医通》方)加减。
练功方法之一。见杜自明《中医正骨经验概述》。取骑马势,上体左转,左臂微屈,手心朝上,在转身的同时拦成侧平举状,再迅速收回腰间,右手自右向左上方迅速压下,左手顺势翘掌推出,左右同姿,交替进行。
脏腑惊证之一。出金·陈文中《小儿病源方论》。详脏腑惊证条。
见睛明条。
练功方法之一。见上海中医学院附属推拿学校《少林内功》。两手屈肘仰掌置于两腰,指端向前,两手缓缓上举过头,再徐徐而下收回至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