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四川中药志》。为芦根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病因孕后血聚养胎,血热心火上炎所致。治宜清热、泻火。方用东垣凉膈散(方见妊娠咽喉痛条)。
病证名。见《陈素庵妇科补解》。多由胃火炽盛或阴虚胃热,火热循经上炎所致。若症见牙痛、口臭、其牙喜冷恶热。治宜清泻胃火,凉血止痛。方用清胃散。若牙痛、口燥咽干,五心烦热。治以清胃滋阴止痛,方用玉女煎。
书名。4册,分为前后两编。前编系明·沈子禄撰于1566年;后编为明·徐师鲁撰于1576年。其后又经清·尤乘重辑,刊于1689年。前编名“分野”,记述全身体表部位的名称共88条,逐一详引博考《内经》等书
证名。指中焦闭塞不通所致的痞症。《华氏中藏经·辨三痞证并方第四十六》:“中痞者,肠满,四肢倦,行立艰难,食已呕吐,冒昧,减食或渴者是也。”宜用大黄、槟榔、木香等药。参见痞有关条。
出《灵枢·经脉》。即手厥阴心包络经。详该条。
三十六黄之一。《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五:“走马黄者,眼目黄赤,烦乱狂言,走卧不安,气力强壮,唯爱嗔怒,怒目高声,打骂他人,犹如癫醉。若厥逆者难治。”治用点烙法,内服竹叶汤等方。参见黄疸有关条。
出《灵枢·五味》。指谷、肉、果、菜之适合于五脏病,如脾病宜秫米、牛肉、枣、葵;心病宜麦、羊肉、杏、薤;肾病宜大豆芽、猪肉、栗、藿;肝病宜麻、犬肉、李、韭;肺病宜黄黍、鸡肉、桃、葱。五宜的说法附会于五行
组织器官名。又名牙断(音、义均同龈)、齿龈。指牙床上之肉。又分上龈、下龈。《证治准绳·杂病》:“齿分上下断,上断属足阳明胃经,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赤水玄珠》卷三:“齿者骨之余,肾之标寄于龈,养于气
①指古代将针具以某些药物煎煮处理后再用于临床的方法。出《世医得效方》。其法先用乌头、硫黄、麻黄、木鳖子、乌梅等在瓷石器内先煎一日,洗濯后再用没药、乳香、当归、花蕊石等再水煎一日,最后将针具“瓦屑打磨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