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准绳
见幼科证治准绳条。
见幼科证治准绳条。
足的第一趾。又名足大趾。《灵枢·经脉》:“胃足阳明之脉……;其支者,别跗上,入大趾间出其端。”
书名。2卷。清·曾懿撰。刊于1906年。作者鉴于当时世医对伤寒、温病误治甚多,故着重将伤寒、温病的病情及治法予以明辨。卷1伤寒、温病证治;温病证治主要参考《温病条辨》。卷2为内科杂症、五官科、妇、儿、
见《岭南草药志》。为蒟酱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秦伯未条。
见金匮要略五十家注条。
见《救荒本草》。为豨莶之别名,详该条。
治则。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清稍次于寒,温稍次于热。即偏于寒性的病证,可用温性的方药治疗。
见《吉林中药手册》。为蟾蜍之别名,详该条。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出《救荒本草》。为莕菜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