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妇人大全良方》。
二卷。旧本题宋张栻(详见《南轩易说》)编。考宋濂《潜溪集》有此书跋,谓“前序不著姓氏,相传为张南轩栻撰”,则明初此书尚未著张之名。此本张栻之名当为后人据宋濂之语补题。其序文题“乾道丙戌正月十有八日”,
七卷。清潘士权(生卒年不详)撰。士权号龙庵,黔阳(今属湖南)人,官任太常寺博士。该书成于乾隆乙丑(1745)年。前五卷依琴定乐,依据《管子》以下徵之数一百八、下羽之数九十六立旨。按弦审音,以首弦为下徵
八卷。旧本题明徐时行(生卒年不详)编。徐时行著有《书经讲义会编》。本书采摘诸家议论之文,分类纂辑,以备策论之用。不足以称著述。
十卷。明许獬(生卒年不详)撰。獬字子逊,号钟斗,同安(今福建厦门市东北)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著有《许钟斗集》、《八经类集》等。《四书合喙鸣》一书卷首有张以诚序,又有池显方撰
三十六卷。明郝敬(1558-1639)撰。敬字仲舆,号楚望。万历进士,累迁户部给事中。时开矿征税,敬尝劾税阉陈曾、鲁保等不法。又劾辅臣赵志皋力主封贡,谋国不忠。以浮躁降宜县县丞,移知江阴县。考下下,再
二卷。《词草》一卷。《公余吟》二卷。《归田诗草》一卷。《谢恩析子》一卷。《杂体文》四卷。《读诗一得》一卷。《试帖》一卷。清吴棠(生卒不详)撰。吴棠字仲宣。江苏盱眙人,举人。补江苏桃源县知县。咸丰年间累
二卷。近人尹桐阳撰。桐阳字侯青,湖南常宁县人。尚著《论语笺》、《尔雅义证》、《礼记笺》、《墨子新释》、《商君书新释》、《小学定律》诸书。是书汇举典籍中合音之字,分为九类,每类之下,各举例证以实之,总凡
一卷,内传一卷。外传 三卷。清李之素(生卒年不详)撰。李之素,字定庵,麻城(今属湖北)人。事迹不详。该书成于康熙十五年(1676)。以朱熹《古文孝经刊误》为本。首为正文一卷,经文每章之后,缀以注释数语
十五卷。五代蜀杜光庭(详见《了证歌》)撰。古代评价人物品德,常以“善”、“恶”论之。宗教界更主张弃恶扬善、累积功德,并倡因果报应之说以达其目的。杜光庭也主弃恶扬善之说。据杜光庭自序所述,谓人为善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