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万中立辑。中立字梅崖。家藏金石拓本极多。此书就是以其家藏之宋拓汉熹平石经残字二种,附以翁方纲模刻之本影印而成的。中立於光绪二十三年(1897)得黄易小蓬莱阁所藏汉熹平石经遗字拓本,后一年又得孙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卷。明杨抡撰。杨抡号桐庵。又号鹤溆。江宁(今江苏南京市)人。生卒年与事迹不详。书中凡宫音三曲、商音六曲、角音三曲、征音七曲、羽音三曲、商角音三曲、慢宫调一曲、黄钟调一曲、凄凉调一曲、清商调二曲。其中
四卷。清龚在升(生卒年不详)撰。龚在升字闻园,顺治十六年进士。官苏州府推官。此书分类编纂,为科举对策之用。中间附加一些议论。
见《潜虚》。
一卷。清温汝能(详见《孝经约解》)编辑。是书附刻于温氏自纂的《孝经约解》后,凡孝经古文宋本一篇,日本信阳本孝经古文一篇,朱熹《孝经刊误》本一篇,吴澄校定孝经古今文一篇,吴元徵孝经古今文考一篇。以上诸篇
十卷(元尚居校刊本)。清严可均(1762-1843)撰。可均字景文,号铁桥,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研究文字音韵之学,著有《说文声类》《说文校议》及《铁桥漫稿》,并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唐石经
六十二卷。明汪宗姬(生卒年不详)撰。汪宗姬字肇郃。此书在《明史·艺文志》中作《儒数类函》,约刊本之误。书中所录故实皆以数统计,自一至万。书之体例冗杂。
一卷。清陈建侯(生卒年不详)撰。建侯字仲耦,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咸丰乙卯(1855年)举人,官至湖北武昌府知府。是书取《说文》部首五百四十字,摘录字义,附以音考。首尾次第,一依许书。间有一字录数义
十二卷。《附录》一卷。元郑元祐(1292-1364)撰。元祐字明德。遂昌(今属浙江)人。曾任浙江儒学提举。卒于官。元祐家本遂昌,而流寓平江四十年。因而其集名称侨吴。(元祐另有《遂昌杂录》,名遂昌,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