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卷。清朱鹤龄(1606-1683)撰。鹤龄字长孺,号愚庵,江苏吴江人。清代经学家。明末诸生,明亡弃去。与顾炎武友善,长于笺疏之学。所著除《尚书埤传》之外,尚有《毛诗通义》、《禹贡长笺》、《读左日抄
二册。不著撰人。此书不著时代,按其说考证,应在乾隆皇帝南巡之后。书分上下二册,上册以竹西芳径为顺序,列图二十四幅,下册以高咏楼为顺序,列图二十四幅。全篇共四十八幅图,上页说明,下页为图。所纪康熙、乾隆
四卷。元孔齐撰。生卒年不详。孔齐字行素,号静斋,曲阜(今山东曲阜)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又名《静斋类稿》,所记内容大体同明陶宗仪《辍耕录》一样,猥琐芜杂,多为奸淫丑恶之事。其书版本除《四库全书》采进本
十一卷。《年谱》一卷。明沈炼(1507-1557)撰。沈炼,字纯甫,号青霞,会稽(今浙江绍兴市)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历溧阳知县,后入为锦衣卫经历,刚直敢言,因劾严嵩罪状,被嵩党构陷致死。
八十四卷。明谢铎(1435-1510)撰。谢铎,字呜治,号方石,太平(今浙江温岭)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累官至礼部右侍郎、管祭酒事。著有《桃溪净稿》、《赤城论谏录》。此稿凡八十四卷。诗四十五卷
二十二卷。清黄越(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黄越,字际飞,上元(今江苏江宁)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改庶吉士。年老告归,潜心于宋“五子”书。所著《四书大全合订》及选刻八股文如《
七卷。明熊过(生卒年不详)撰。过字叔仁,号南沙,富顺(今四川富顺)人,官至礼部祠祭司郎中。《明史·文苑传》附载陈束传中,称其与陈束、王慎中等人并称“嘉靖八才子”。熊过研思经训,实不止以文章著名。据过自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十六卷,首一卷。清李汝为、郭文翘修,潘树棠纂。李汝为,光绪年间任永康县知县。此志为光绪十八年(1892)刻本。全书十六卷首一卷,分为:卷一地理、卷二建置、卷三田赋、卷四礼典、卷五职官、卷六选举、卷七、
二卷。明徐三重(生卒年不详)撰。徐三重字伯同,松江华亭(今上海)人。万历进士,官刑部三载,谢病归,家居四十余年。徐三重自幼嗜学,践履敦笃,以考亭为宗,嘉言懿行,远近奉为楷模。著有《庸斋日记》、《信古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