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详节
见《春秋左传句解》。
见《春秋左传句解》。
二十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记略》)撰。此集为其友旷敏本所编。初定于雍正四年(1726),十年(1732)又合其续稿重新删定,仍为二十卷。故前有旷敏本序,序后又有旷敏本纪,各述其始末。蓝鼎元喜讲学,尤
三十五卷。明鲁论撰。鲁论,字孔壁,号西麓,江西新城人。天启中以贡生授颍州(今属安徽)州同,官至福州府同知。著有《四书通义》,已著录。本书原名《闻见录》。主要记述明代官制,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官署之职掌、
①一卷。辛从益(生卒年不详)撰。从益字谦受,一字筠谷,万载(今江西宁都)人。乾隆年间进士。以编修累官至礼部右侍郎、提督江苏学政等职。辛从益认为谢注《公孙龙子》纰缪未安,自己注之。从益作注,每篇之中,分
二十四卷。清孔继涑辑。孔继涑摹古书皆重石刻,而此多墨迹,间有石本但不常有者,如《黄庭经》、《兰庭序》、《宝晋斋法帖》等皆是。但苏轼《表忠观碑》乃王安石跋,《汝州谢表》、《与方竹逸画竹记》、黄山谷《洛阳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一卷,清郭伦撰。其著作有《晋记》。《十七朝史论一得》共分八篇,按日编排,一曰为一篇,上自秦汉,下迄明代,共述十七朝事,故称《十七朝史论》。在这八篇中,一曰为秦汉;二曰晋、宋、齐、梁、陈;三曰为隋;四曰
二十六卷,清陈朝义纂修。陈朝义,乾隆年间任长汀县知县。康熙五十七年(1718)邑令张文伟曾纂修邑志一部。陈朝义任县令后,以康熙张志为底本,参以省志郡志,又广加搜采,辑成此书。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
一卷。元洪知常(生卒年不详)撰。洪知常,字明道,自号坎离子,卢山太平兴国宫道士。编撰《海琼传道集》一卷。南宋道士海琼子白玉蟾(原名葛长庚)一生著述甚丰。《海琼传道集》是洪知常所编集的白玉蟾之文集。此书
四卷。明李春芳撰。李春芳字石麓,江苏兴化人,生平事迹不详。该书为公案小说,记明代清官海瑞(刚峰)断案决狱之事。全书七十一回,每回演述一个故事,而以审案人海瑞贯串各篇。据历史记载,海瑞为官清正刚直,敢于
一卷。王国维撰。作者生卒年代及事迹见《刘祁西使记校注》条。《黑鞑事略》一书,李文田曾著有札记,但王国维所作此书考证尤为精密。王国维认为《黑鞑事略》中双行小注,都是彭大雅自注;彭氏所云按只,与徐氏所云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