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编年
即《续资治通鉴》。
即《续资治通鉴》。
十卷。清姬之簋修,李瑾纂。姬之簋,雒山人,清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文林郎,康熙八年来任霍邱县知县。霍邱县志,创始于明景泰间,至弘治而再修,至万历二十四年,县令杨其善三修之,迄于康熙初年,县志
四卷。清胡序(1716-?)撰。胡序字席珊,诸暨(今浙江诸暨)人。该书前有乾隆五十六年(1791)作者自序,称该书创始于己酉(1789)九月,到庚戌(1790)八月全书告成,乾隆五十六年(1791)春
六卷,附录一卷。宋胡宏(见《皇王大纪》条)撰。是书为论学之语,随笔所记,屡经改订而成。吕祖谦称此书胜于《正蒙》。然宏之学说本承其父——胡安国。安国之学虽出于杨时,而又兼出于东林常总。总尝谓,本言之性不
三十卷。即《唐六典》,日本近卫本、广池本均作此名,三秦出版社据广池本于1991年出版影印本。
二卷。未著撰人。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四年-二十五年(1844-1845年),记事始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林则徐赴粤禁烟,止于二十四年(1844年)耆英到粤办理善后,主要内容记载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一年(
三卷。清朱亦栋撰。亦栋原名芹,字献公,号碧山,浙江上虞人,乾隆间举人,官至平阳训导。著有《十三经札记》、《群书札记》等。此书系《十三经札记》之第一种。全书分三卷,上卷三十二条,中卷二十四条,下卷二十四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
旧本题为嚣嚣子撰,不著姓氏。书首为总论一篇,泛引声律身度之常论,书中也录有《通典》、《玉海》等旧文。其他如说阳律有二变,阴律无二变,不知道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五声二变,所以有八十四声。如果阴律无二变,
二卷、二笔二卷。清代况周颐撰。此书与作者所撰《香东漫笔》大致相同,只是其考论金石的地方较少,涉及佛学也仅是记述其名义而已,而记述掌故、版本、诗词及名人轶事之处居多,中间夹有字句考订等内容有可取之处。此
十卷。不著撰人。据考此书原为明正德初蓝田县令郭坤所刊。书中方药多出于钱乙,兼采《肘后方》、《千金方》、《仁斋直指方》等,而以钱乙为宗。此书以问答式编写,每篇以第几问为标题,共为百题。在编辑体例上受朱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