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世增光录
八卷。明王道行编。王道行,字明南,阳曲(今山西定襄县)人,生卒不详。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至左布政使。乃“续五子”之一。该书是其任常镇兵备副使时,替魏校所编集刊刻,主要记载魏校的遗文遗事。书中第一至第五卷主要记载敕命、祭文以及同时人的赠答书启,第六卷记魏校的行状,诔词及遗事,第七、第八两卷载魏校的文稿等。因魏校诰敕文中有“永增奕世之光”的话,故王道行取以命名该书。
八卷。明王道行编。王道行,字明南,阳曲(今山西定襄县)人,生卒不详。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至左布政使。乃“续五子”之一。该书是其任常镇兵备副使时,替魏校所编集刊刻,主要记载魏校的遗文遗事。书中第一至第五卷主要记载敕命、祭文以及同时人的赠答书启,第六卷记魏校的行状,诔词及遗事,第七、第八两卷载魏校的文稿等。因魏校诰敕文中有“永增奕世之光”的话,故王道行取以命名该书。
二卷。清唐仲冕(?-1827)撰。仲冕字六枳,号陶山,湖南善化县(今湖南省东北部)人。乾隆甲午(1774年)举人,癸丑(1793年)进士,知荆溪县,累官陕西布政使,权巡抚,所至之处有惠政,尤其喜欢修治
二卷。清王鸣盛撰。此二卷是李时春从王鸣盛的《尚书后案》中截取其所附后辨单行刊刻而成。此《尚书辨》乃专攻《尚书孔安国传》及孔颖达的《尚书正义》而作,其上还有李时春的评语,间及沈彤和钱大昕。此书为王鸣盛对
不分卷。不著作者姓名。此传奇假托明时之事,写书生景星之父殉于建文之难后,景星寓居于姨丈李凤岗家,李凤岗把女儿玉香许配给他。不久李凤岗妻死,续娶钱氏,景星离去。钱氏之侄勿清乘李凤岗出镇济南之时,欲施暴于
三卷。明刘髦(约1424前后在世)撰。刘髦,字孟恂,永新(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永乐六年(1408)举人,不愿出仕,教援乡闾。著有《石潭存稿》、《覆瓿集》、《易传撮要》。是集由其子刘定之汇集成编,分
一名《谰言编》,一卷。明曹安(生卒年不详)撰。曹安字以宁,号蓼庄,松江华亭(今上海市)人。正统九年(1444)举人,官安丘县教谕。曹安博学能诗文,素负才名,著述甚富,其诗文集等均已佚失。此书多据其所见
四卷。李逊之(生卒不详)撰。李逊之,字肤公,号江上遗民。江阴(今江苏江阴)人,一说武进(今江苏常州)人。明末大臣李应升子。继承家学,入清不仕。著有《李忠毅公家谱》。《崇祯朝纪事》,编年体史书。取材邸报
二卷。不著撰人。卷首有乾道八年(1172)晋江傅伯成序,称为刘绚所作。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三载刘绚《春秋传》十二卷,“所解明正简切”,而此本只钞撮《左氏传》、《公羊传》、《穀梁传》、《国语》及略采
六卷。明时西洋人傅汎际撰。事迹详见《名理探》。此书成于天启中。其论皆宗天主,有圆满纯体不坏等十五篇,所言兼剽三教之理,而又举三教全排之,其变幻支离,莫可究诘。
清刘名芳撰。刘名芳,字南庐,号可翁,福建人。五山者,狼山、军山、剑山、黄泥山、马鞍山也,均在江苏通州治南十余里。《南通州五山全志》乾隆六年(1741)刻本,共二十卷。首山图,次形胜,次山水,次建置,次
三卷。《诗余》一卷。清韩德玉撰。韩德玉,生卒年不详,江苏长州(今苏州)人,资政韩莲洲之女,刘传祁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唐县刊本。书前有礼部奏文、叶昌炽所撰写的家传、刘永诗所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