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交涉公法论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咸丰七年续刊,同治九年(1870)复刊。译本刊于光绪二十年(1894),并将原书卷九分为卷九、卷十、卷十一、卷十二四卷,原书卷十分为卷十三、卷十四两卷,原书卷十一、卷十二改为卷十五,卷十六。是书后有校勘记,附同名异译文字于后,可为不同译名对照。有江南制造局本。
七卷。清苏舆(详见《春秋繁露义证》)撰。此书以孙星衍《晏子春秋》校本为主,而以别本参校,并仿王先谦《荀子集解》体例,将孙星衍《晏子春秋音义》、卢文弨《晏子春秋拾补》、王念孙《读晏子春秋杂志》、俞樾《晏
十八卷。清王豫熙修,张謇纂。张謇(1853-1926),字季直,江苏南通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状元。早年入淮军吴长庆幕府,清末发起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后任南京临时政府实业总长。光绪十四年受聘编纂
① 二卷。清江沅(1767-1838)撰。江沅字子兰,一字铁君,元和(今江苏吴县)人。江声之孙,能绍其家学。师事段玉裁,段氏很器重他,撰《说文解字注》多与之商榷。著作除是书外,尚有《说文解字音韵表》。
四卷。北凉释法盛(生卒不详)撰。法盛,高昌国人,曾经游西域,遍历诸国。“能梵书,备诸国语”。所作《历国传》一书,有称为《法盛历诸国传》,约亡佚于唐宋之际。所记内容多为西域佛事。其卷题名《隋书经籍志》、
一卷。清方象瑛(详见《艮堂十戒》)撰。此书杂记封建礼教,仁义道德。有清宣统至民国间上海国学扶轮社排印《古今说部丛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本
十二卷。唐元结(719-772)撰。元结字次山,号猗玗子、浪士、聱叟、漫叟、漫郎、渔者、酒徒漫叟,鲁山(今属河南)人。少不羁,年十七,乃折节向学,师事从兄元德秀。天宝十三年(754)进士。擢为右金吾兵
十六卷首一卷,清龚传黻纂修。龚传黻,曾任乐山县知县。龚氏以名进士由铨曹改官斯土。甫下车,修废举坠,舆论翕然,然其常以县无志为憾。后不久,大府修省志檄各属皆以志往。龚氏遂于公余手纂一编,勤谘博访,不数月
三十卷。洪咨夔(1176-1236)撰。洪咨夔字舜俞,于潜(今浙江临安)人,宋代文学家、经学家。嘉定进士,历官端明殿学士,刑部尚书,宋理宗初,洪氏为考功员外郎,因忤权臣史弥远,又言李全必为国患,乃被罢
一卷,琐言补一卷。清宗室奕赓撰。奕赓,号鹤侣,和硕庄襄亲王绵课子。道光时官至三等侍卫。此书是其承差六年的产物,撰成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三月。书末自署为“天下第一废物东西”。作者在该书中记载了紫禁
即《台湾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