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四集,十五种,一百八十二卷。清徐友兰编。徐友兰,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丛书为徐氏搜辑绍兴一带清人著述,或世所罕传,或未刊稿本,刻印而成。分四集,共十五种:茹敦和《重订周易二闾记》三卷、《重订周易小义》
一卷。明曾伟芳(生卒年不详)撰。曾伟芳,字君彦,号沧岩,惠安(今属福建省)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以事谪宾州州判,天启中赠布政使司参议。著有《西行草》等。此书为曾伟芳杂著
十二卷。清韩怡撰。怡字云卿,江苏丹徒人。此书依费直传例,以十翼解说上下经,更以卦辞、爻辞互相发明。以解解经,遇有不通,则又旁引子史他说。此书历时八年始成。今存嘉庆十三年(1808)木存堂刊本。
二十五卷。英国华里司(1768-1843)撰。清华蘅芳(1833-1902)、英国傅兰雅(详见《数学理》)合译。华里司,英国自学成才数学家,曾任爱丁堡大学教授,主要贡献在几何方面。华蘅芳,字若汀,江苏
清陈娘(约1875年前后在世)撰。陈娘字叔明,号潜翁,一号玉狮老人,江苏阳湖(今属常州)人。以盐官需次浙江。精于音律。本书收传奇十种,前五种每种皆二卷、十六出。其一是《仙缘记》,写孙恪巧遇仙缘的故事;
无卷数。明陆起龙撰。起龙字云从,上海人。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任永宁县知县。该书《自序》云:“采汉唐宋以来注疏及家藏未刻本多至充栋,笔之成帙。犹病其颐而杂,遂归根易简,融会精理,汇而成编。”又说
三十四卷。宋王钦若(962——1025)撰。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淳化进士。历任参知政事、判天雄军、判尚书都省、枢密使、同平章事、判杭州等,曾领修《册府元龟》。此书,宋以来史志书目
清丁耀亢(详见《表忠记》)撰。此剧演武林中人顾史与女子宋湘仙姻缘始末之事,宋湘仙游湖将扇丢失,顾史得此扇,与所眷妓女宋娟娟共和诗。适值后金南侵,宋湘仙、宋娟娟皆被金兵掳走,宋湘仙旋出家为尼,宋娟娟配正
二卷。清崔应阶(详见《烟花债》)撰。传奇《双仙记》共三十六出,取材于明传奇《陆采记》。作者感到《陆采记》内容不够深广,因而加以增补改作。增加的情节有:节度使朱泚谋反,唐德宗离京避难,李晟起兵平朱此,收
二十三种,六十三卷。民国冒广生(1873-1959)编。冒广生字鹤亭,吴疚斋,江苏如皋人。光绪年间举人,官刑部郎中,入民国后,曾任上海太炎学院教授,建国后任上海文物保管委员会特约顾问。丛书原为淮上段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