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位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请革除晋省诸弊。寻因护解盐银至京事,被劾,免议。康熙三年(1664),迁顺天府府丞。十七年(1678),迁通政使。十九年,授左佥都御史,迁奉天府尹。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二十九年(1690),授佐领。次年,擢工部尚书。旋因疏浚京城河道浮估,降级休致。
清代官员。满族。字慎修。初为翻译生,由户部改部选知县。精于医术,著有《厚德堂集验方萃编》4卷。
古水名。一作善水。所指众说纷纭,或说是今吉林省白城市西之交流河;一说为嫩江西岸支流雅鲁河;有说是海拉尔河支流伊敏河;或说为今哈伐罕河;旧还有说为桂勒尔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县)至室韦
见“中京”(292页)。
见“古木河卫”(441页)、“可木卫(一)”(491页)、“古木卫”(440页)。
?—179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六子。号西园主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袭封贝勒。三十七年(1772),晋质郡王。五十四年(1789),晋质亲王。卒,谥庄。善词、工画,兼通天算
见“耶律章奴”(1319页)。
书名。吴丰培编。此稿存清华大学图书馆,原名《西边奏稿》,为旧抄本,共70篇,记载清同治(1862—1874)年间藏事,内容包括平定瞻对之案;布鲁克巴与英印战争;吐多卜降巴案;噶伦官员更替等事件,多为他
见“鬼方”(1703页)。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