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地方志书。清檀萃(字岂田,号默斋,安徽望江人)撰。作者乾隆四十三年(1778)至滇任禄劝知县,后掌省育才书院。仿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而作,惟成大志多记见闻,而萃多钞录旧书。成于嘉庆四年(1799),凡
即“榜什”(2420页)。
西藏拉萨古桥名。因系宇妥家族出资兴建,藏语通称“宇妥三巴”,即“宇妥桥”。在拉萨大昭寺西,布达拉宫东。相传为唐代古迹。桥身五孔,为甬道式建筑,绿瓦飞檐,琉璃为料,故俗称琉璃桥。《卫藏通志》载有此桥,今
南诏设官仿唐制而自有其名,如王下最高军政大员有清平官,包括坦绰、布燮、久赞,犹唐之宰相。酋望、正酋望、员外酋望、大军将、员外,犹唐之试官。三托、六曹、九爽之主官,犹部或省的长官。内算官,犹唐之中书令,
? —约652唐代南宁州大勃弄暴动首领。大勃弄(今云南下关以南地区)人。永徽(650—655)初,起事,署将帅,攻麻州(今云南宣威)。与罗仵侯山首领秃磨蒲、大鬼主都干以及周近水大首领俭弥于、鬼主董朴等
见“五姓蕃”(263页)。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明清时土司名。在四川打箭炉之西。世由藏族头人任土司。传至连呷水撒,其子安支于永乐八年(1410)因功改授冷边长官司长官。明末内部纷争,势衰,所属西番河西诸寨为强部所并。清顺治九年(1652),阿撒投诚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沙喇德柯克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鄂尔布勒山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至额里彦和硕接本部中前旗界,北至哈喇鄂博克图接本部中前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年(17
纳西族古簧管乐器,见“觱篥”(2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