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与匈奴在边地的互市。始于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汉高帝九年(前198),遣刘敬奉宗室女妻单于,结和亲后,即通市。文帝后元六年(前158),因战事一度中断。景帝五年(前152),复市。
见“乌巴繖察青台吉”(352页)。
见“潢河”(2464页)。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西夏军队职官。分步、马两处。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
1235—1287元代云南西双版纳第六世※召片领。傣族。※刀两掞之子。元世祖至元十年(傣历653年,1273),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弟伊拉諰过嗣于勐唪酋法钪光为子,后继其义父位。继位后第三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奥江河千户所、阿实河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土成哈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及得的河千户所同时建立。《明会典》、《明史》不载该所,但有鱼失
即“粤喜县”(22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