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缺地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护军,每人给以6名;马甲,5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高宗弘历谕:盛京旗地余地417800余垧,内除应拨随缺官员地16900余垧、兵丁地48500余垧外,其余地亩应一并入官。三十七年(1772)又谕:盛京马甲之随缺地亩,皆为养赡该处满洲而设。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护军,每人给以6名;马甲,5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高宗弘历谕:盛京旗地余地417800余垧,内除应拨随缺官员地16900余垧、兵丁地48500余垧外,其余地亩应一并入官。三十七年(1772)又谕:盛京马甲之随缺地亩,皆为养赡该处满洲而设。
见“元子攸”(235页)。
见“罗桑旺秀噶桑嘉措”(1425页)。
唐代南诏长卷画。亦称《南诏中兴二年画卷》、《南诏中兴国史画卷》、《南诏画卷》、《南诏图卷》、《南诏图传》等。南诏舜化贞中兴二年(唐昭宗光化二年,899)画毕。南诏忍爽(官名)臣王奉宗、张顺等绘画监制。
藏语音译,意“分成租土地”。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劳役地租为主要形式的情况下出现的一种实物地租形式。出租者有农奴主,也有被农奴主分予份地的※差巴。租期不定,一部分立有租佃契约,一部分仅在农奴主掌管的《土
见“镇真河卫”(2511页)。
见“姚苌”(1772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三十一年(1766)建置于乌什。开铸之法,与※阿克苏铸局相同。钱文以六分给纳铜人,四分交给官府充当兵饷。其六分之内,复抽十分之二,供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全充兵饷。其钱,正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
见“罗哲彭措南杰”(1423页)。
明代建州女真※长白山部所属三部之一。又称讷殷路、内阴部。因分布于讷殷河(三音讷音河)流域,故名。地当长白山北两讷殷河间,即松花江上源头道江支流温江、二道白、三道白河一带,今靖宇、桦甸、安图等县境。与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