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
见“十二安”(8页)。
见“十二安”(8页)。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即“合八字”。旧时朝鲜族婚俗。男家求婚时,需把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时(即“四柱”)的红帖送给女家。女家则以男女“四柱”,对照“五行”推算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如认为合适,则答应联姻。
?—17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
见“耶律仁先”(1307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大德十年(1306),阿里不哥第三子乃剌忽不花之子孛罗始受封。阿里不哥第四子剌甘失甘之子那怀(又作那海)于至治三年(1323)袭封。
见“木速蛮”(257页)。
即“罗卜”(1414页)。
见“质孙宴”(1467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一。辽东京道有归州,谓以渤海降户置,疑辽移其民于今辽宁盖县西南侨置。
?—1836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赫舍里氏。嘉庆元年(1796),任前锋,随将军恒瑞镇压川楚陕白莲教起义。后升佐领。十八年(1813),随西安副都统富僧德赴河南,于道口、滑县镇压天理教起义;继于司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