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基宗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防务。下辖普兰、杂仁、日土、达巴等宗和12牧区,各设千户和百户头人执掌。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防务。下辖普兰、杂仁、日土、达巴等宗和12牧区,各设千户和百户头人执掌。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
清代前藏地方官员。藏族,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十六年(1890)补放七品管糌粑第巴。二十年(1894),升补六品噶厦卓尼尔。二十四年(1898),升五品协尔帮。二十八年(1902),晋升
古族名。唐宋时期分布在南诏所辖永昌(今云南保山、德宏州及临沧一带)、开南(今云南景东以南一带)二节度地区。《蛮书》称:“初生后出月,以针刺面上,以青黛涂之,如绣状”。即文身之俗。该书将绣面蛮与绣脚蛮相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元统二年(1334),世祖子脱欢次子蛮子始受封。其子不花帖木儿(又作帖木儿不花)袭封。
元朝赋税名目。《元史·食货志》:“科差之名有二:曰丝料,曰包银”,“又有俸钞之科”,共3项。对象是民户,其他诸色户不征。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户籍科差条例,按各户户等高下摊派不同数额,以三等九甲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糺”(1276页)。
即“卡宛”(545页)。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参见“书库尔岱青”(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