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怒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蒙古族传统服装。旧称蒙古比甲。起源于元初,由元世祖忽必烈的皇后察必首制。古时蒙古族穿袍服,无坎肩。上衣交结于腹部,环腰以带束之。冬服二裘,一裘毛向内,一裘毛向外。据《元史·后妃传》载,察必皇后首创蒙古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
书名。共8册。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等编。1975年末,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组织各方人力,组成吐鲁番文书整理小组,在新疆博物馆已将绝大部分吐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
碑铭。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大将军福康安、参赞大臣海兰察等立碑。原存拉萨大昭寺前。碑文主要记述廓尔喀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侵犯藏界,五十七年(1792)令福康安
阿拉伯语。又译为刁完,其义有二:一、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或政府办公处;二、诗集或词汇。
元地方政区名。孛苦江,清文献作布固江或布呼江(“布固”,满语,“鹿”之意)。元代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先属开元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和治所众说不一。有说在今黑龙江下游博朗湖地区(内有的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称“温迪罕部”。分布于统门水(今图们江)流域。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为女真族的白号之姓,受封于金源郡。在女真推行汉化过程中,多改为汉姓温。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鲁哈河源。东至哈勒占,西至达斡得额沁乌苏,南至哈坦乌苏,北至布尔噶苏台鄂博尔商达。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年(1711)土谢图汗察浑多尔济第四子车凌巴勒后裔以札萨克
西夏选举制之一。设于西夏人庆四年(1147)。得中者为童子举。仁宗时著名学者斡道冲5岁时以《尚书》中童子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