辇真术纳思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擢为太中大夫、吐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是吐蕃人受命总摄本地寺院僧尼,并受封品位俸禄,兼管地方行政与军政事务之最高长官。
元代吐蕃高僧。元初置吐蕃之地于宣政院管辖,乃郡县为三,其一为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有今青海、甘肃南部、四川西北部藏族地区。曾任陇西、四川总摄。至元二十八年(1291),为诸路释教都总统;二十九年擢为太中大夫、吐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是吐蕃人受命总摄本地寺院僧尼,并受封品位俸禄,兼管地方行政与军政事务之最高长官。
见“石翌”(447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
①北魏末年河北地区起义军首领葛荣年号。526—528年,凡3年。 ②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廉义年号。1077—1080,凡4年。
参见“布侬”(462页)。
北魏末年北镇流民起义首领丁零人鲜于修礼年号。526年,凡1年。
见“猛安谋克”(2077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
古地名,在今青海乐都县南。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应前往贡马之西宁番僧三剌之请,为其在该地建佛刹,赐名曰“瞿昙寺”,并题写寺额,至今犹存,仍挂在大殿内。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伺候别人”、“干零活的人”。源于清乾隆朝,初多为因触犯刑律而受命供役于色勒库尔(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副阿奇木伯克及其他地方官吏,从事家务劳动,承担各种差役或当随从、喂马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