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夜光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其氏族有准忽儿斤、畏马忽惕。居地邻近弘吉剌、巴儿忽等部,与这些部结有姻亲关系。成吉思汗麾下大将额不干及其子孛栾台,即出自该部。后逐渐融合于蒙古共同体中。
一作“佗汗可汗”,即“伏图”(596页)。
?—1432※东察合台汗国第八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蒙古族。※黑的儿火者之孙,失儿阿里之子。1417年弑※纳黑失只罕汗,被※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拥立为汗。统治时期,由于瓦剌势力向西发展,入据
见“撒尼泼”(2492页)。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1731—1792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乾隆十二年(1747),下嫁蒙古科尔沁部额驸班第孙色腾巴尔珠尔,封其夫为科尔沁辅国公。十七年(1752),进袭亲王,二十年(
?—1870清朝大臣。字谷山。山东菏泽人。回族。道光二十七年(1897)进士,安徽建平知县,署合肥,吏事练达,以勤明称,精力过人。咸、同年间参加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捻军起义。同治三年(1864),任浙江
唐代学者。祖籍大食国(指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人。唐时,随父经商留居中国,可能定居岭南(今广州)。研习汉族文化,有文才。获曾任岭南节度使之大梁连帅范阳公卢钧之赏识,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被举荐上京,由
藏语音译。西藏后藏家族之一。其成员桑珠林巴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为娘地代本之一。另一成员扎西孜巴亦为娘地代本,于五十六年(1717),在颇罗鼐指挥下反击侵藏的准噶尔军,雍正五年(1727)参加卫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