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民
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
古代中原地区对巨富或称豪一方者的称呼。史籍亦以此称夫余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三国志·魏志·夫余传》:“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
见“希迪图噶卜楚”(1102页)。
1918—1976作曲家。朝鲜族,郑氏。生于朝鲜全罗南道光州市。自小聪明好学。1933年春,绕道日本到上海、南京,入“朝鲜革命干部学校”,主要学军事,业余练唱男高音、钢琴。翌年毕业,留在南京,每周一次
见“乌林答胡土”(348页)。
清代在察哈尔蒙古游牧地设立的官办牧厂。察哈尔游牧八旗为内属旗,由清廷直接控制,各地土地除部分归牧民游牧外,大部分属于官地,清政府利用官地发展养马业。顺治年间(1644—1661),建立小型马群,后改为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
金将领。本名落兀。先世辽横帐人。契丹族。移剌氏。沉勇有谋,通契丹、汉字。天会(1123—1137)间,为完颜挞懒属下行军猛安,大败宋兵于楚、泗之间,以功为前锋。天会十五年(1137),从完颜宗弼(即兀
见“扯力克”(1054页)。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傣语音译,亦称“布格”,意为“大伙头”。旧时傣族封建土司对其统治下的拉祜等族大头人的封号。如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就由孟连土司加封六个“鲜弄”,发给委任状和礼物。每个“鲜弄”下辖若干“鲜”,意为“伙头”,
即“劝龙晟”(3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