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尔巴
即“夏尔巴人”(1850页)。
即“夏尔巴人”(1850页)。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亦作拜颜、巴彦、巴延。满语音译,意为“富裕”、“富翁”。与蒙语“伯颜”同义。可视为一种美称或称号,系于人名之后,表示敬重。享有此称者多具有一定社会地位。清太祖努尔哈赤勋臣额亦都的祖父,被尊为阿凌阿拜颜
见“耶律刘哥”(1311页)。
?—1678清初官员。陕西固原(今宁夏固原)人。回族。广西提督马蛟麟养子。顺治八年(1651),袭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九年,充定南王标下左翼总兵官。十年,随军征湖广,以功,加都督同知。十一年授二等男,镇
详见“夏鲁万户”(1851页)。
即“里布加布”(1081页)。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即“水达达”(424页)。
?—1812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官学生补授理藩院笔帖式,后擢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五十九年(1794),授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六十年,授西宁办事大臣。嘉庆四年
蒙古语音译,亦作浑脱木,意为“皮袋”,元代汉文文献又译作革囊壳壳。古代蒙古人用具之一,以牛皮制作。其主要用途是:一,作为渡船,《维西见闻记》:“革囊,不去毛而趸剥羖皮,扎三足,一足嘘气其中,令饱胀,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