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蒙古族已婚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型。亦作练垂。元明时期即甚为流行。明人萧大亨《夷俗记·帽衣》载:“若妇女,自初生时业已留发。长则为小辫十数,披于前后左右。必待嫁时,见公姑,方分为二辫。末则结为二椎,垂于两耳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后金天聪六年(1632),俺答汗后裔俄木布避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携古禄格、杭高等归附。后俄木布反,被平定。崇德元年(1636),编所部为2旗,称归化土默特,为内属蒙古,不设札萨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旧时仡佬族祭祀习俗。盛行于贵州大方等地。人死1—2年后,丧家要举行祭祀亡灵。祭前用稗杆扎成亡者像,穿戴其生前服装,放置坟侧;用泡木扎一有4门的房屋横置家门前,谓之“翁车”。再用竹子扎成轿,将亡者像置于
金朝将领。本名南撒里,出使高丽时改名政。渤海族遗裔,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辰州熊岳县(治故址在今辽宁盖县境)。渤海及辽朝时,皆有先人居显官。辽天庆六年(1116),高永昌据东京(今辽宁辽阳市)称帝,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召庙名。在内蒙古伊克昭盟准格尔旗西部。俗称西召,又名准格尔召。明天启二年(1622),从西藏请来两位喇嘛,始建。蒙古语称葛丹石达力布大尔展林寺。崇祯元年(1628),重修。立两块石碑。清代名为宝堂寺。
即“窟说部”(2410页)。
书名。清末杨景升纂。8卷。首列图5,次序7篇,次凡例,次目录。卷一:历史、政绩录、兵事;卷二:选举、耆旧、列女;卷三:地理、森林、户口、水利、贡赋;卷四:动物、植物、矿物;卷五:商业、实业、风俗、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