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春秋时越人的一种航运工具。把两只独木舟并在一起航行,故称。《越绝书》:“方舟航买仪尘者,越人往如江也。”可以增加载运量和稳定性,但行驶时受水阻力较大,船上走动也不方便。据国外一些民族学家调查,太平洋一
见“蒲昌县”(2319页)。
?—167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顺治元年(1644),授秘书院学士。二年,参与修《明史》,任副总裁。三年,译成明洪武宝训。四年,加三等轻车都尉。九年(1652),充修纂太宗实录副总裁,授宗人府启心
又作“吐浑国王府”。辽朝设置,属北面属国官。辽有属国59,吐谷浑为其中之一。此为辽朝对吐谷浑所加之封号。属国的主要义务之一是:“有事则遣使征兵,或下诏专征;不从者讨之。助军众寡,各从其便,无常额”(《
参见“保泰军司”(1683页)。
见“汉书”(615页)。
即“完颜宗磐”(1158页)。
达斡尔族中萨满(巫师)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充任者多为男子。无自己的神灵,不能为人治病,只能为病人举行小型祭祀活动。一般在※雅德根(大萨满)跳神时充当助手,替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六年(1373)二月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卫指挥使1员,正三品;指挥同知2员,从三品;指挥佥事4员,正四品;卫镇抚2员,从五品。以故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