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汉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部数万人降汉,次年,汉处之于西北边五郡故塞外,因其故俗,设置属国,汉朝政府派属国都尉领护。西汉共设安定、天水、西河、上郡、五原、张掖和金城七属国,汉朝政府各派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约创建于渤海亡后至东丹国南迁辽阳期间(926—928)。所在因史失载,今无定论,今一般认为其后期地域大体在今鸭绿江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一带。史称其民“本马韩之种”,或说“渤海遗黎
门巴族传统民居。门巴语音译,意为“石砌碉堡”。与藏族碉房的建筑形式有相似处,又独具特色。房高而坚固,呈四方形,石砌的四周墙壁厚且略向里倾斜,以木作柱,房顶为双斜面的薄板瓦,上压石块。通常为3层,楼层间
其与义都部落称为“戈巴盎”的内涵相同。见“※赫戈木”(2421页)。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字天元。土家族。南渭州(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彭世忠子。袭土知州职。万历二十七年(1599),奉调从征播州(治今贵州遵义市)。泰昌元年(1620),偕妻蓬氏率土兵勤王辽东,10余
壮语称“郎火”。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村长称谓。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篇:“在左右江溪峒之外,俗称山僚。……无年甲姓名,一村中惟有事力者曰郎火。”各村均有一至数人,隶属于土官,既为土官的公务人
参见“俍人”(1687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啜勒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参见“梅伦章京”(19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