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撒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况本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腊撒。况氏以“况”字不吉祥,遂改姓盖,遂为盖氏世袭。清初废为勋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24)复废。归入腾越州。乾隆三十四年(1769)复置。民国二年(1913),改设弹压委员,由陇川兼领户撒、腊撒。五年,改设行政委员,户撒归干崖,腊撒归勐卯,今属陇川县。户撒、腊撒相毗连,主要居民为阿昌族,约占总人口二分之一。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况本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腊撒。况氏以“况”字不吉祥,遂改姓盖,遂为盖氏世袭。清初废为勋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24)复废。归入腾越州。乾隆三十四年(1769)复置。民国二年(1913),改设弹压委员,由陇川兼领户撒、腊撒。五年,改设行政委员,户撒归干崖,腊撒归勐卯,今属陇川县。户撒、腊撒相毗连,主要居民为阿昌族,约占总人口二分之一。
见“耶律仁先”(1307页)。
清军将领程凤翔率部兵进察隅的事件。清末,川边藏区土司割据。宣统元年(1909)七月,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至察木多(昌都)指挥护送川军入藏,属部新军后营管带程凤翔奉命肃清川边南境,于次年二月抵桑昂曲宗(今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见“真寂寺”(1819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见“裴满达”(2448页)。
见“高州”(1907页)。
阿剌伯语音译,意为“兄弟”。伊斯兰教派别之一。清末民初,由马万福(又名马果园,东乡族)为首的十大阿訇所提倡。主张凭经行教,称为遵经派。反对以往伊斯兰教各派中的汉化仪式和思想,反对门宦制度,提倡经堂教育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西夏文“宝钱”二字或译作元宝。铜质小平钱,有著录,未见传世品。
西夏将领。一作也蒲甘卜。甘州(今甘肃张掖)人。夏光定十二年(1222)四月,蒙古军入河西,率所部降成吉思汗,其军隶蒙古军籍,其仍授千户主之。后奉旨同所管河西人,从太师木华黎出征,以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