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见“兀惹”(107页)。
见“永陵”(635页)。
1238—1279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又作亦怜真。出身于藏地区(后藏)萨迦款氏家族。幼从异母兄※八思巴学法,取名亦邻真坚藏。八思巴在大都(今北京)任帝师时。他曾任萨迦寺住持,亦曾赴大都谒元世祖,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
1429—1485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惟高,号峻乔。纳西族名阿地阿习。※木森(阿土阿地)长子。正统七年(1442)袭父土知府职。天顺四年(1460),遣人赴京进贡。五年授太中大夫,世袭土官知府
蒙古族历史上最崇高的礼仪。蒙古族自古尚白、崇九。以白色为圣洁、高贵、吉祥的象征,称岁首为“白月”、“白节”,以白色袍靴为最圣洁的服装,白色驼、马、牛、羊为贵重的牲畜;以九为神圣、吉祥、众多、富足的数字
见“朋春”(1482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首州。州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南马大屯;或说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附近;旧有笼统指在黑龙江地方;也有依《辽史》说在今辽宁沈阳市附近。辽灭渤海后,辽太宗迁其民至今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参见“内管领”(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