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
参见“奥米”(2252页)。
参见“奥米”(2252页)。
1267—1347元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元史》又作于孟、寒赛、刁零、寒赛刀、刁赛、昭哀等。傣族。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 ※刀补瓦子。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傣历649年,1287)父卒,袭职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副将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三等副将对等改称为一、二
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金融机构。1937年建立。总行设在张家口鼓楼西街。大同、厚和(今呼和浩特)、包头、平地泉、丰镇、宣化、怀来、沙城、涿鹿、张北、多伦、延庆、朔县、北京、天津均设有分行。东京、长春、贝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书名。36卷,清张鉴别撰。本书辑录宋、辽、金、元诸史,旁及他史所载有关西夏史事,自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建国与衰亡,每卷一事,概述其本末,于西夏朝重要史事,略具梗概。取材前详后略,间有作者按语与考辨,
书名。清初官修编年体史书。8卷,插图80余幅。用满、蒙、汉3种文字书写。一说成书于后金天聪九年(1635)。内容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大致相同,流传的汉文本与《皇清开国方略》基本一致,说明乾隆年间改写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陲要略》作吉木萨。乾隆三十七年(1772),在此筑恺安城。四十一年(1776),设济木萨县丞。光绪二十年(1894),重修,改名孚远城。二十九年(190
见“滑雪板”(22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