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伊斯兰教寺院。地在今四川阆中县城东北嘉陵江畔的盘龙山麓。康熙(1662—1722)中兴建。“巴巴”,系阿拉伯语译音,有“先祖”、“老大家”之意。一称“久照亭大拱北”。占地1.3平方米。康熙十九年(16
见“奥失部”(2252页)。
杂记。桂馥(字米谷,号雩门,山东曲阜人)撰。1卷。嘉庆二年(1797),馥任云南永平知县,此为其在滇足迹所到之记事,收入其所著《札璞》,列为卷10。嘉庆十八年山阴李柯溪刻之。此刻本已难得。光绪九年(1
书名。明末广西民族志。3卷。明邝露(1604—1650,字湛若,广东南海,今广州人,汉族)撰。明崇祯七年(1634),作者亡命广西,饱游广西壮乡瑶寨,走尽左、右江流域各县,为寻找鬼门关和铜柱,纵游于岑
见“腾里可汗”(2372页)。
蒙古国将领。钦察人。玉里伯里氏。忽鲁速蛮子。太宗八年(1236),与父归降蒙古,从蒙哥攻阿速,破都城蔑怯思。后随蒙古军东归。宪宗三年(1253),率钦察百人从汗弟忽必烈平大理国,以强勇著称。侍忽必烈,
辽皇族,文学家。字团隐。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之孙,东丹王※耶律倍第四子,辽世宗※耶律阮亲弟。史载其为人聪明,博学能诗,著有《阆苑集》行世,惜今不存。景宗即位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始封平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定期进京朝觐制度。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六品以上各城伯克分3班轮年入觐。八月中旬出发,十二月抵京。每班约40人为限。二十八年(1763),以入觐人数过多,定分4班轮年入觐,停
见“达斡尔族”(7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