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久赞之下,※正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四馆四里”(555页)。
中国伊期兰教两大学术派别之一。产生于清初。创始人为著名回族经师※常志美。志美,字蕴善,山东济宁人。早年在陕西跟※胡登洲的四传弟子张少山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后在山东济宁讲学,所采用的讲学方法和课程设置,与
古代奖赏殊功的凭据。以铁为之。以金朝为例,状如卷瓦。刻字画襕,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另一半赏给有殊功者。
见“碎叶水”(2351页)。
唐代广西土官,岭南道澄州(治今广西上林县南)人。出身澄州豪酋之家,好读书,颇精文辞。曾任澄州无虞县(今上林县境)令,至今犹存其所写的《六合坚固大宅颂》和《智诚洞碑》两篇碑文,内容丰富,是研究唐代该地区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西夏女兵名。党项羌妇女强悍好斗,常参预部族间的复仇。结仇者因力小不能复者,集邻族妇人,享以牛羊酒食,趋仇家纵火,焚其庐舍。夏俗敌女兵不祥,辄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