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哈巴拉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
1817—1882清代新疆锡伯族爱国将领。姓安佳氏。锡伯营正白旗人。同治十年(1871),任锡伯营领队大臣。是年夏,俄军侵占伊犁。因反对沙俄侵略,屡将沙俄交办情事,禀告伊犁将军荣全,引起沙俄怨恨。十二
藏语音译。“科巴”意为“需要的人”;“科巴尼亚”意为“间日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族地区对※“科巴”等级中的有期科巴的称谓。多来源于外来的逃亡农奴、奴隶、破产牧民及解除差巴(支差的人)身分者,也
1883—1952清宗室大臣。字亦云,自号书癖。醇贤亲王※奕譞第五子,※宣统帝父。光绪十年(1884),封不入八分辅国公。十五年,晋镇国公。十六年,袭封醇亲王。二十六年,补授内大臣。翌年,授头等专使德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曲折处。东接本部中右末旗,西至本部左翼左中末旗,南邻军台,北抵本部右翼左后旗。有佐领3。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五年(1686),西第什哩任旗札萨克。乾隆二十年(1755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
见“沮渠蒙逊”(1513页)。
?—1681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
?—约299西晋末年陕西各族人民起义首领、关中氐帅。晋元康六年(296),匈奴郝度元率冯翊(今陕西大荔)、北地(今陕西耀县)马兰羌、卢水胡部落起兵反晋。秦、雍一带氐、羌纷纷响应,万年以氐帅被众推为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