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哈巴拉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
见“耶律秃花”(1313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刘承钧”(864页)。
见“于阗”(58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善采捕者”。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宁、夹谷守中皆本名阿土古。
见“耶律滑哥”(1322页)。
见“华严忏仪”(818页)。
见“羊苴咩城”(890页)。
即“布库”(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