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部
见“王甲部”(206页)。
见“王甲部”(206页)。
纪传体南朝宋史书。南朝宋梁间沈约(441—513)撰。100卷。约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累官尚书令、侍中、太子少傅等职,为著名文史学家。纪传成于南朝永明六年(488),志成于隆昌元年(4
?—1832清广东八排瑶民起义首领。广东连山县人。瑶族。道光十二年(1832)五月,闻湖南江华瑶族起义首领赵金龙遇害,于连州茅冲聚众反清,声言为瑶王金龙复仇。义军迅速扩展至数千人,转战湖南江华、蓝山等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归上京路统辖。为金代最北边的路。金初置万户,海陵王(1149—1160在位)时,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198),设节度副使。治所遗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古城。治所南至上京670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
即“清朝通志”(2112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人。白族。《南诏野史》称之为大理国“叛臣”。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起兵反抗大理国王段思廉统治,被岳侯※高智升镇压。今人对其起事看法不一,或谓其起义,或言其叛乱。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属田亩制度。吐蕃有专供王族使用的“王田”,称作“杰兴”。而“奴田”称作“阐兴”(bran shing)。其意有两解:一指专供奴隶耕种的田地,二指赞普将连同耕种田地的奴隶一
渤海王国置。为率宾府所辖3州之一。州治故址在今绥芬河下游双城子(前苏联乌苏里斯克),但亦有他说:或说为双城子对岸的克拉斯诺雅尔山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附近或说即大城子;旧有说在长白山鄂多理城(即今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左右以突骑施阿利施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七河流域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古族名。※戎的一支。周幽王元年(前781),周王命伯士往伐,反为所败,伯士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