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司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贵任下峒长官。嘉靖间(1522—1566),长官向国用奉
?—392高句骊国第十八世王。亦称於只支。小兽林王※丘夫弟。晋太元九年(384)兄死,无嗣,因继王位。南与百济,西与慕容氏抗争。次年夏,发兵4万陷辽东(治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区)、玄菟(治今辽宁沈阳市东,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同仁四寨子一带。每年夏历六月二十一日举行。届期,人们身着盛装,先在本村神庙(二郎庙)进行煨桑,跳神,纪念本村神灵,然后进行歌舞、踩高跷等文娱活动,并轮流到各村演出。各村的人在村
即“韦昌辉”(246页)。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吐蕃西市新城(今甘肃榆中北)首领。西夏毅宗拱化元年(1063),因宋攻掠,以西市城及兰州一带土地降夏。毅宗妻以宗室女,封驸马。四年,夏升西市新城为保泰军,任统军,受命镇守。后暗通宋朝,奏报军情。大安七
见“锁郎哈真千户所”(2234页)。
镜缘刻女真文字铜镜。出土情况不详,现藏吉林省博物馆。圆瓣形。直径15厘米,缘厚0.2厘米。镜身轻薄。镜背中心有纽,纽上有系穿。纽周饰缠枝牡丹花纹,呈浅浮雕状。镜缘刻女真字4字,意“宋葛屯猛安”,下为签
蒙古语音译。意为“氏族”。《元朝秘史》释为“姓”或“姓氏”。为氏族制度下同一祖先后裔组成的血缘组织。氏族名称即为本氏族成员的姓氏,故“氏族”、“姓氏”通称“斡孛黑”。据《南村辍耕录》,蒙古的氏族有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