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租地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清代民族名。先世为唐代都播(一作都波)等。元代称秃巴、秃巴思。明作兀良哈、乌梁罕。关于其族源,目前尚无定论。主要有三说:一说为“林木中百姓”,一说为“饲养驯鹿的人”,一说为古代南西伯利亚从事狩猎游牧的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明代西北卫所名。本碾北地。成化(1465—1487)中置。治所在今青海乐都。嘉靖三十八年(1559),其地山后诸族部联合起兵反抗官军,为明廷所弹压。清雍正二年(1724),改为碾伯县。1928年改为乐
契丹、回鹘、蒙古文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特门牧场西侧峡谷北山根下石崖上。1975年4月文物普查时发现。山谷东北至西南走向,特门小河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洮儿河,此地为金时界壕。墨迹
?—1707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世居乌拉。康熙十三年(1674),以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署护军参领随军征江西。同征南将军尼雅翰等于南康等地败叛军。十五年(1676),随军规复吉安,败敌
见“切尽黄台吉”(189页)。
汉代匈奴地区河名。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为匈奴驻牧地。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北匈奴衰耗,南匈奴攻其前,丁零略其后,鲜卑击其左,西域侵其右,北匈奴不复自立,远走安侯河。
见“格根额尔德尼”(1810页)。
见“大员”(76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拉乌。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镇沅、祥云、西畴、罗平、金平、元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