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斯珍根借契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斡纳阿剌”(2427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又称回回族,旧称“回回”。8602978人(1990年)。散居在全国各省的绝大多数县、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新疆、陕西及河南、河北、山东、云南、安徽、北京等省市人数较多,
即“噶玛兰”(2500页)。
清初武将、刻书家。字羽辉,号朝阳。临清州(今山东临清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二年(1703)武进士,授侍卫。四十八年(1709)奉命赴宁台大岚山平一念僧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帝南巡扈驾,由浙江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嘉万户,别作嘉瓦,《元史》作加麻瓦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
隋唐时青藏高原古部落名。或谓即“bod”及“phyva”之对音。一说为西羌的一支。《隋书·附国传》:“附国者,蜀郡西北二千余里,即汉之西南夷也”。其辖地约当今四川西部及西藏昌都以东。有民2万余户。王名
见“耶律李胡”(1312页)。
见“鹘笃”(2452页)。
?—1282钦察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蒙哥铁木。蒙古孛儿只斤氏。钦察汗国创建者※拔都之孙,秃罕次子。至元三年(1266,一说二年)别儿哥汗死后,嗣位,获元朝大汗的正式册封。继别儿哥之后屡与伊儿汗阿八哈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