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则直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见“耶嘉克珠”(1324页)。
?—430北魏大臣。代人。鲜卑拔拔氏(后改长孙氏),蓝田侯长孙肥子。道武帝拓跋珪时,以善骑为猎郎。天赐五年(408),父卒,袭爵。次年,珪卒,子拓跋嗣在外,翰与拓跋磨浑迎立之。迁散骑常侍。以功累迁平南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
?—171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费莫氏。初为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官佐领、兵部督捕理事。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皇七子允祜、都统都尔玛主镶黄旗大营。
?—1150?金将领。女真族。乌孙氏。善骑射,袭父撒改谋克。从蒙刮攻东京、广宁、北京、皆有功。从完颜宗望攻宋至汴(今开封市),渡淮河、长江,累败宋军。天会十五年(1137),录功授猛安,加昭武大将军。
1534—1579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
见“骊姬”(1970页)。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
?—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