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乌撒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原名巴凡兀姑,后名巴的甸。元时有六部:乌撒、阿头、易溪、易娘、乌蒙、閟畔。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取其远祖之名乌撤为部名,称“乌撒部”。至元十年(1273)归附。十三年(1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1202金大臣。本名达哥。女真族。唐括氏。太傅阿里子。娶世宗第四女吴国公主,授驸马都尉,充奉御,特授拱卫直副都指挥使,累官刑部侍郎。以擅离职守,降为德州防御使。升顺天军节度使,移镇横海。后历任左宣
见“婆娑府路”(2128页)。
东北古族名。仅见于《新唐书》,学术界认为即北魏时豆莫娄的异译。来源于※北夫余。地域与※豆莫娄同(一说其居于清代布特哈城之西境,约指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至阿荣旗、布特哈旗一带)。唐开元十一年(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见“段宗榜”(1697页)。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1835清朝大臣。满族,正蓝族人。初由监生挑取誊录,议叙笔帖式,历任昌陵礼部员外郎、理藩院郎中。嘉庆十七年(1812),官山东道监察御史,巡视南城。十八年,转京畿道监察御史,因拿获协助天理教进攻紫
见“兰河卫”(6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