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等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①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库车人。清贝子鄂对从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不堪忍受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的欺凌,随鄂对、乌什伯克色提卜阿勒氐等投附清军。二十三年(1758),闻清定边将军兆惠等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铁岭市。辖域东西190里,南北90里。东至清原城,西抵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省北镇),南临承德县(今沈阳市),北接开原县。辽置银州富国军,领延津、
见“荆州蛮”(1583页)。
彝语音译。又称“子术”。四川凉山阿都土司统辖地区单身奴隶名称,类似※呷西。归黑彝占有者,无任何人身自由,随时可被买卖或杀死。归土司占有者,在衙门内做杂活,境遇稍好。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布拉克把什村北约600米处。北倚科古尔琴山,南滨伊犁河。海拔690米。城呈方形,边长200米,城垣尚存,以土夯成,宽约10米,残高约1—2米不等。城外有护壕,宽1
即“完颜宗辅”(1157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朱力斤、只里斤、只里吉。为※克烈分部之一。12世纪末13世纪初,王罕为克烈部长时,该部以合答黑吉(《史集》作曲克把阿秃儿)为首游牧于合刺温·只敦与赤乞儿·主勒古儿一带。以勇敢善
德昂语音译,意为“总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内为群众办理公共事务者,后演变为土司所属政区一级头人。主要负责与土司衙门联系,为土司征收粮食和其他杂役、门户捐,及执行地方政府法令等;其职权相当于今之乡长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管家的称谓。每个议仓设若干人,分别管理寺院的金银、牛马、粮食及行政事务。均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委任其亲信充当,3年一换,如没有贪污,可连任。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木册安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县西南)。元末明玉珍改称长官司。明洪武四年(1371)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田谷佐招收流散土民,复设长官司,以谷佐充长官,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