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基人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其后裔直到元代尚存。羌人神话史诗《羌戈大战》则称其人矮壮、凸眉、大齿、颈短、发黑粗;不知畜牧、耕作,居岩洞,食野果、树根、饮雨露,不知击石取火。凶悍强壮,曾阻止羌人入居该地,兵败,居地为羌人所据。
水族传统节日。水语称“借端”,也称“瓜节”。流行于贵州三都、都匀、独山、荔波等地。从水历十二月(农历八月)下旬起,直至翌年二月(农历十月)上旬止,逢亥日举行,不同家族按第二或第三个亥日依次过节。贵州榕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
1841—1904清末开封农民抗粮罢市运动领导者。开封市郊东乡治台村人。回族。早年参加河南民间秘密会社“仁义会”。为人刚正,好打不平。光绪三十年(1904)秋,因清政府强迫该地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领导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古族名。参见“林胡”(1291页)。
内蒙古诸盟之一。哲里木,山名,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清代科尔沁、扎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4部10旗在此会盟,故名。地处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邻接辽宁、吉林两省。西北部为大兴安岭南段山地,东南部属辽河平原
见“阿特沙尔”(1228页)。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