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地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能补偿被役使者的体力消耗,故役使者亦常在他们为自己劳动时供以粗劣茶饭。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能补偿被役使者的体力消耗,故役使者亦常在他们为自己劳动时供以粗劣茶饭。
?—179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栋鄂氏。陕甘总督※永常子。乾隆六年(1741),授三等侍卫。十三年(1748),随提督岳钟琪征金川,获一等功,擢二等侍卫。十七年(1752),晋头等侍卫。十八年,
152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蒙文史籍作拜桑固尔(朗)台吉、巴雅斯呼朗诺颜,汉文史籍简译作狼台吉。孛儿只斤氏。※吉囊次子,※吉能弟。领扣克特锡包沁和乌喇特图伯特两部,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的始祖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白子、白尼、白伙(意为白人),旧称民家族,部分被纳西族称为“那马”,傈僳族称为“勒墨”。贵州部分被称为“七姓民”或“罗苴”。1956年正式定名为白族。现主要聚居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
见“叱突邻部”(544页)。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
即“毛南族”(360页)。
古城遗址。俗称“白城子”。见“统万城”(1785页)。
见“罗”(1414页)。
书名。《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中元史语解部分。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高宗敕撰。24卷。分帝名(附后妃皇子公主)、宫卫(附军名)、部族(附国名)、地理、职官、人名、物名七门。号称“以蒙古语正《元史》
见“萧匹敌”(19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