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斯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哈尼族他称。又作“卡多”。雍正《云南通志》卷24《种人》条:“卡隋,元江有之。”康熙《元江府志·彝人种类》:“卡隋……喜歌舞”。道光《元江州志》、《新平县志》、《他郎厅志》、《普洱府志》及民国《墨江县
?—338鲜卑拓跋部首领。※拓跋郁律长子。曾居于舅家贺兰部,受到蔼头等保护。东晋成帝咸和四年(329),从叔拓跋纥那被迫出居宇文部,遂为贺兰及诸部大人拥立。遣弟拓跋什翼犍率5千余户至襄国(今河北邢台市
见“卦尔察部”(1300页)。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见“八关”(22页)。
唐、宋、明、清各朝与甘、青、藏等诸民族以茶易马的经济交流活动。始于唐德宗(779—805在位)年间唐王朝与回纥的贸易。初因马匹来源无保证,交换只是零星进行,无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形成一定制度。宋初,因与
即“马甲”(154页)。
村名。亦作阿马达拉、安巴达拉、阿马土拉。满语和蒙语音译。意为“驻藏大臣和达赖(代表曾到此地)”,故名。位于西藏门隅地区南端,北纬26°9′、东经92°1′。清咸丰二年(1852,藏历水牛年),西藏地方
即“格节”(1805页)。
见“白眉可汗”(6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