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师爷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幕僚。清代置,分掌宣抚司文案、刑名、钱谷等。见“宣抚使”(1746页)
亦名青阳文集、余忠宣公集。书名。元代党项人余阙撰。因余氏曾耕读于青阳山,故名。9卷。卷1为诗集,卷2至卷8为文集,门人郭奎辑;卷9有诗14首、文8篇,张毅续辑。明正统十四年(1449)沅陵县丞高诚汇刊
部族名。明代东北女真三大部之一。指居住在依兰以西至伊通河口为中心的松花江一带女真人的泛称。因该地在元代称海西,故称。明中叶以后,凡经海西向明朝贡的黑龙江各部女真及乌拉、哈达、辉发、叶赫等扈伦四部,均称
即“渤海”(2278页)。
清代满族新婚妇女所着的一种服饰。因在褂上缀以8个刺绣或缂丝的彩团,故名。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其祖阿丕原为杂谷土舍。乾隆十三年(1748),土舍杂旺随清军征金川有功,授长官司,嘉庆元年(1796),土司根噶斯丹增姜初,曾随军镇压苗众。土司尔拉瓦死后
见“傩”(2249页)。
元代航海家。又译也黑迷失。畏兀儿人。至元二年(1265),充世祖宿卫。九年(1272),出使八罗孛国,十一年(1274),偕其国人以珍宝奉表至京师。受嘉奖,得金虎符。十二年,再使八罗孛国,与其国师以名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卫逊鄂拓克。18—19世纪主要分布于伊犁河流域等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先民即汉代乌孙,为大玉兹的主体部落。据学者考证,今哈萨克语中的“比”(bi
?—1552明朝大臣,字益之,号竹湖。回族,祖籍陕西凤翔,后迁居江苏溧阳。嘉靖十年(1531)顺天分试头名举人。十四年(1535)进士,授工部主事。因治河患有功,转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尚宝司丞、光禄寺
河流名。又名苦水、葫芦川。即今宁夏黄河支流清水河。西晋泰始年间(265—274),鲜卑鹿结部率众7万余落屯于此流域。后乞伏鲜卑祐邻击败鹿结部据其地。东晋义熙三年(407),夏国赫连勃勃大猎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