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又作杨木答户、木答忽。女真族。籍居明三万卫。封千户职。以骁勇著称。明永乐二十年(1422),与开原镇守官王雄等不协,胁同住达官谋叛,诈传帝旨,肆行剽掠,裹胁千余口至朝鲜阿木河近地东良北。又迁至图们江外
宋代少数民族名。东汉、魏晋称“板楯七姓蛮”,亦称“賨人”,唐称“南平僚”。有部族数十,居于渝州(今四川重庆市)东、南、西各地,其西接乌蛮、昆明、哥蛮、大小播州。治平(1064—1067)中,李光吉、王
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见“耶律恕”(1304页)。
见“提云般若”(2193页)。
见“台郎卫”(649页)。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普古陇。居穷结宗附近。家族成员入仕者最初有普陇哇希伦多吉,乾隆十六年(1751)任前藏代本,后参加七世达赖喇嘛葬礼并赞助编写七世达赖喇嘛传记,卒于二十八年(1763)。
?—1876清朝大臣。字子华,号朴山。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南河河道总督麟庆子。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咸丰三年(1853),充日讲起居注官,升侍讲学士,迁通政使。请准整顿京师营制。以漕盐为国家
见“布占泰”(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