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
?—1768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萨克达氏。自佐领迁索伦总管。乾隆二十四年(1759),从将军兆惠征小和卓霍集占,迫敌弃叶尔羌(今新疆莎车)远逃。继随副将军富德破敌于巴达克山。寻巴达克山汗素勒坦沙斩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宗器。※赵英长子。自幼随父居凉州(今甘肃武威),入凉庠。18岁从军。时蒙古瓦剌部入扰凉州,率兵败之于朵浪口,斩获甚多。后受命镇守河湟、永昌,曾率部行边金川铺,遭蒙古兵千骑围困,
清代东北驿道之一。康熙二十四年(1685),郎中色奇奉诏建立。从齐齐哈尔城中卜奎站起,东北60里至塔哈尔,70里至宁年,80里至拉哈,60里至傅尔多,43里至喀木尼喀,42里至伊勒哈,70里至墨尔根,
具有典型辽金风格的佛教寺院。在今山西大同城内。因位于城南,俗称南寺。始建于唐,时名开元寺,五代后晋初,改名大普恩寺。辽末保大二年(1122)毁于兵火,“楼阁飞为埃坌,堂殿聚为瓦砾,前者栋宇,所仅存者十
见“穹庐”(1535页)。
1855—1917清末将领。原名七五,字翰如,经名阿不杜拉·麦知德。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十一年(1877),随父马占鳌降清,左宗棠赐名“安良”,获七品军功顶戴。后被陕甘总督升允将其部改为
见“孛兰奚”(990页)。
见“沙陀”(1124页)。
?—约279三国西晋时南匈奴贵族首左贤王。入居并州诸郡后,自谓其先祖为汉室外甥,因改姓刘氏。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呼厨泉入觐,被魏王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分部众为左、右、前、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