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燕世祖
见“慕容垂”(2436页)。
见“慕容垂”(2436页)。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
见“塔热克”(2158页)。
见“阿吾勒”(1207页)。
见“叶赫部”(539页)。
参见“壮戏”(887页)。
?—1847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巴岳忒氏。嘉庆初,以前锋随将军恒瑞镇压湖北白莲教起义,擢协领。十八年(1813),从军镇压李文成起义。二十三年(1818),擢福州副都统,署福州将军。道光三年(18
见“孛兰奚”(990页)。
见“乌罗府”(33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承天皇太后※宗德宫。又,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有东、西钁里之名。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