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裔异物志
见“交州异物志”(876页)。
见“交州异物志”(876页)。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书名。亦名《天方性理图传》。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前后。包括本经(5章)和图传(5卷)两部分,图以著经之理,传以详图之义。乃合伊斯兰教一神论与中国儒家性理学说为一体,论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
古地名。亦省称安市(《新唐书·高丽传》将安市城与安市记为二地,疑误)。名袭用汉辽东郡安市县旧称。故址一般认为在今辽宁海城县东南营城子(一作英城子山城),但说法不一,或说在该省营口县东南汤池镇;旧说在东
古代蒙古贵族饮宴习俗。源于金朝女真族旧礼。元太祖成吉思汗沿袭此俗,据《新元史·乞失里黑传》载:“太祖即位,乞失里黑、巴歹并封千户,赐号答剌罕,遇大宴喝盏。”。此为蒙古宫廷饮宴设司礼官之始。《道园学古录
明代藏区部落名。隶属四川松潘卫(治今四川松潘)。洪武年间(1468—1498),在其地置思曩儿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首领为长官,治理政务。其族屡遣贡使赴京师贡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详见“思曩儿簇长官司”(
?—1292或1301元朝宗王。又译南木合、那没罕、那木干、诺穆罕。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汗子。初以高道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三年(1266),封北平王。八年,受命统诸王7人出镇西北,讨叛王海都,建
即“索伦”(1829页)。
清末民初伊犁富商。维吾尔族。新疆伊犁人。初,因不满清统治阶级压迫,1912年曾慷慨捐助伊犁起义军,对伊犁辛亥革命起了一定促进作用。1917年时拥有资金60—70万。曾以私人财力维持当地物价。后投靠地方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居苏滨水(今绥芬河)、把忽岭毛密水(今兴凯湖南之门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居地有变动。后改汉姓曰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