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西域记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为《明实录》对《西域番国志》之节录。见《西域番国志》(711页)。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即“段寿辉”(1697页)。
见“苻洪”(1341页)。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即“兀良哈”(108页)。
即“蒙古”(2323页)。
?—477北魏宗室。又称直懃子。鲜卑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孙,景穆帝※拓跋晃子。太安五年(459),封京兆王。历侍中、征南大将军、长安镇都大将。史称其“性沉雅,善于绥抚,秦雍之人,服其威惠。”后入为中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又译狄银、惕隐、的斤。唐代史籍多误为“特勒”。此号亦非始于突厥,5世纪下半期哒业已使用之。称“敕懃”,即“特勤”。在突厥,其职专统部落,下领兵马,地位
见“阿旺绛贝楚臣嘉措”(1251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