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木古鲁万户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昭苏县城东约9公里种马场附近,海拔1790米,南北长2公里,东西约1公里。现存墓葬约15座。俱三、五成组的土墩墓。大型墓5座,高约4米,直径30余米。中型2座,高约1米,直径约15米
元朝大臣。又译卜怜吉带(台)、不怜吉歹(带、台)等。蒙古兀良哈氏。中书左丞相※阿术之子。初任宿卫,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父卒,以勋臣子袭领父军。二十年,与史弼统军镇压建宁黄华起义。二十七年,镇压
见“伯颜猛可”(1092页)。
高山语音译。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听差。亦称“猫踏”、“咬叮”等。各村社均有设置,均由未婚少年充任,听候通事、土目差遣。主要负责传递“番社”与官府之间或“番社”之闾来往公文,“凡传递文书,两手系铃摇之,其
唐代吐蕃文书。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于1959、1973及1974年先后发掘。多为木简,亦有少量纸写文书及写于髂骨上的骨片。这些出自新疆婼羌(今若羌)米兰地区的木简、文书原件,今藏新疆维吾尔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以别于西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乐都县胜番沟,与西祁土司所居青海西宁一东一西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朵尔只失结(明授指挥佥事)起,子端竹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袭职,赐姓祁。传至末代土
见“投下户”(1058页)、“头下军州”(631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又作朵甘宣慰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初,命星吉监藏为宣慰使。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三品。景泰三年(1452),明廷从灌顶国师赞善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