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古敦可汗
一作“伏名敦可汗”,即“豆仑”(982页)。
一作“伏名敦可汗”,即“豆仑”(982页)。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
晋代仇池国宗室。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茂搜子。东晋建武元年(317)兄※杨难敌袭位,与其分领部众,称右贤王,屯河池(今甘肃徽县西)。永昌元年(322),受晋封爵。以上邽凉王陈安为刘曜攻
见“移剌曷补”(2068页)。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
元武宗海山年号。1308—1311年,凡4年。
即“鹤公祠” (2538页)。
见“佟佳江”(1095页)。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53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史称其“好读佛经,览书史”。景明四年(503),封汝南王。熙平二年(517),为中书监、仪同三司。寻坐杀人罪免官,以王归第。正光元年(520),
见“杨琏真加”(979页)。